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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幼儿园推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园本化建设的建议
2020-08-20 17:58
来源: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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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爱秋 汉中市政协委员  民进汉台区委主委    张琸玡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助理研究员)

    2011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旨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本法案的出台,表明“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标志我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律制度,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保护政策长期持续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本法律条款指出“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预备教育的场所。幼儿园教育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初步了解自然与社会常识、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时期是人类个体接受各种文化的启蒙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历史传统,内容生动、深刻地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用其来开展幼儿教育,最能抓住幼儿与文化的天然联系。
    基于幼儿与文化的天然联系,响应国家号召,以国家法律政策为依据,本文拟对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对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融入幼儿园园本化课程的实现途径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在幼儿园大力推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园本化建设的建议,力求从教育的起始阶段对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打下启蒙教育的坚实基础。
一、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特点
(一)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是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文化,并为当地社会所认可,具有普世价值的知识类、技术类与技能类传统文化事项。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也是维系民族根基的生命线。
    汉中,因汉水而得名,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为汉中平原自古,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饶,自古就是“天府之国”、“鱼米之乡”,有“天汉”之美称。汉中市辖汉台、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1个县区。除主体民族汉族外,境内还有回族、苗族、羌族、蒙古族、壮族、土家族、朝鲜族、白族、彝族、侗族、藏族、畲族、土族、哈萨克族、傣族、高山族、锡伯族等少数民族。自120万年前旧石器时代始,无数代劳动人民在这片宜居土地上创造出光辉灿烂的文化,众多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碰撞激荡,孕育出种类繁多、独具特色、光辉灿烂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并通过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不断地传承、发展和更新,是汉中文化的“根”,是汉中人民心灵深处的“魂”,也是汉中市各族人民文化“多元一体格局”的“源”。
    从2007年开始,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对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大规模的普查和名录建立。截至目前,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共计92项,其中6项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5项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种类涵盖民间文学、表演艺术(说唱、戏剧、歌舞、音乐、杂技等)、工艺美术(绘画、雕刻等)、传统生产知识与技能(农业生产、手工艺生产等知识)、传统生活知识与技能(传统医药、建筑等)、传统节日、传统仪式、文化空间等八大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着汉中人民的思维方式和文化状态,蕴含了深厚的文化价值,折射了区域内各民族的集体心态和行为模式,是民族个性、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具有独特的地域性、传承性,是汉中人民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对这些遗产项目进行传承保护,对强化区域民族维系、增强区域文化自信、维系文化传承、激发文化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1.物质性明显
    汉中市现已进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手工技艺类46项,民间美术类6项,仅此两项就占进入名录项目的57%。这些项目的生产、展示技艺通过具体的物质生产过程体现,其文化价值通过物质活动和产品、艺术品的最终完成而固化为物质表现形态,因此具有极强的物质性。如城固架花刺绣、西乡牛肉干制作技艺、张氏摩崖石刻拓印技艺等,这类项目均具有可视、可感、可用的物质性,使人们的认知、欣赏、使用过程更加直观,也使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接受程度更高、接受面更加广泛。
2.文化价值较高
    除有较强物质性的工艺美术类项目外,汉中市还有大量民间文学、表演艺术(说唱、戏剧、歌舞、音乐、杂技等)、传统生活知识与技能(传统医药、生产工具制作等)、传统节日、传统仪式、文化空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张良与紫柏山的故事、蔡伦造纸传说、张骞传说等民间文学鲜明地体现出汉代文化特色,是汉中市作为两汉三国文化的发源地的重要历史依据。汉调桄桄、镇巴民歌、洋县悬台社火等地方表演艺术作为国家级代表名录不仅具有极高的欣赏价值,也是汉中地方传统艺术的具体体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来源于民间世代相传的生产、生活活动,集中体现了各种形态的民间生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同时,这些流传千百年的民间故事、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等保留汉中人民的思维方式和文化状态,折射了民族的集体心态和行为模式,是民间百姓智慧的象征,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
3.参与体验性强
    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的民间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等项目本身即源自于百姓日常农忙后的休闲娱乐或民间年节礼俗,如城固水兽舞、洋县杖头木偶戏、镇巴渔鼓、春倌说春、南郑协税社火高跷、午子山三月三庙会、老君庙会等民间活动。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动态展示的特征,并在动态展演过程中表现出极高的趣味性、观赏性和娱乐性,非常容易抓住民众的兴趣点。尤其是庙会、社火一类项目,人们可以直接参与其中,在一个广泛的民俗氛围空间里体验各类民俗项目,与传统文化亲密接触,有极强的参与体验性。
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融入幼儿园园本化课程必要性分析
(一)是幼儿形成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主观要求
    教育部颁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其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是幼儿社会学习的主要内容,也是其社会性发展的基本途径。良好的社会环境及文化的熏陶,有助于幼儿形成基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要利用民间游戏、传统节日等,“适当向幼儿介绍我国主要民族和世界其它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帮助幼儿感知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帮助幼儿理解人类族群及文化的多元共存性和平等性,引导幼儿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同时,也要运用幼儿喜闻乐见和能够理解的方式,如“和幼儿一起收集有关家乡、祖国各地的风景名胜、著名的建筑、独特物产的图片等,在观看和欣赏的过程中激发幼儿的自豪感和热爱之情”。由此可见,在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中,对“家乡”、“民族”、“国家”的认知和认同,贯穿了教育全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有代表性的民族传统文化精髓,具有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熟悉,是幼儿形成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主观要求,是幼儿建立起对家乡、民族、国家认知的重要渠道和纽带,更是最终激发幼儿民族国家自豪感的重要途径。
(二)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区域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要求 
    汉中境内有11个县区,散居着多个民族,多元民族文化相互交织、影响,形成不同的区域文化,存在多种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现代化、全球化的进程加剧,传统的生活方式正在不断遭受剧烈冲击,诞生于传统生活方式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着发生变化、并逐步消失的严峻形势。以何种方式使得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现代化的背景下持续存活下去,让子孙后代能见识到汉中境内各县区、各民族的辉煌文化,使之代代传承、泽惠后世,是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幼儿园课程中,对幼儿渗透本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幼儿从小接触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些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逐渐了解家乡历史以及文化发展过程,开展本土教育,这是保护、传承文化的一种途径,也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区域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要求。
(三)是丰富幼儿园课程内容、激发幼儿学习兴趣的着力点
    目前的幼儿园课程基本上都是各幼儿园依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幼儿学习与发展五大领域的目标要求,选择引进国内外优秀课程作为园所的特色课程,如蒙台梭利课程等,却未考虑此类课程与幼儿生活环境、文化背景是否融合。因此,这些引进课程便显得脱离幼儿社会及文化认知实际。而立足于汉中本土文化,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物质性明显、文化价值高、参与体验性强的特点,很多项目都可以被选取融合进幼儿园课程。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蕴含的民族思想、文化内涵与幼儿教育的目标是统一的。很多涉及体育舞蹈方面的项目,如羌族羊皮鼓舞、水兽舞等,不仅富有趣味,而且能增强幼儿的体质;很多民间美术类项目如剪纸、刺绣、泥塑、木板图画,曲艺类项目如汉调桄桄、镇巴渔鼓、唢呐等能够培养幼儿的艺术情趣和审美能力。生动形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进行转换后作为幼儿园主题课程的内容,一方面不仅可以解决引进课程“不接地气”的弊端,也为幼儿园教学内容的丰富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起幼儿园和社会之间的文化关联,使得幼儿的成长处在本土文化传统之中,不仅可以激发幼儿的了解、学习本土文化甚而其他地域文化的强烈兴趣,更可以丰富幼儿园课程内容。
三、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融入幼儿园园本化课程的实现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文化遗产,就其本身来说是比较抽象的。3—6岁的幼儿认知发展处于前运算阶段,认识活动具有具体形象性,主要通过感知、依靠表象来认识事物,这就要将比较抽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转化为幼儿易于接受内容。因此,找到有效的路径显得至关重要。
(一)以主题活动为中心,有机组织课程教学内容
    在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目是建立起幼儿对家乡、民族、国家的认知和认同。将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融入幼儿园园本化课程,并非在幼儿园现有教育内容之外进行内容增加,而是通过合理的内容选择和设计,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与现有教育内容的融合。在幼儿园课程设计中,根据幼儿的认知规律、兴趣爱好、年龄特征等灵活地选取不同的主题,把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有机渗透到现有的课程,在不增加幼儿学习负担的前提下,富教学内容。如可以从民间传说故事中选取语言类教学内容;在工艺美术、传统舞蹈中找到艺术类教学内容;在集体活动策划过程中,则可以和地方民俗节庆相对接。
(二)融入幼儿园环境创设,注重日常潜移默化
    幼儿园课程不仅体现在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中,更体现在环境、生活及游戏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融入幼儿园园本化课程还应注意创设具有浓郁文化氛围、富于审美性和可操作性的幼儿园环境,丰富幼儿的审美感受与体验,激发幼儿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的认同和喜爱,吸引幼儿关注并参与到相关活动中来。例如:在公共环境方面,幼儿园可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墙,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可开辟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可以物化展示的刺绣作品、工艺品、演艺乐器等陈列其中,也可以举行小型的展演活动供幼儿欣赏。在班级环境创设方面,可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题墙、文化区角等。甚至可以在幼儿饮食中增加本土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元素,如可以给幼儿提供营养价值丰富的核桃馍、牛肉干、罐罐茶等,并在饭前结合主题活动介绍这些美食项目。这些融入幼儿生活学习环境的措施,让幼儿不仅可以对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一些理性的认知,更能从可视可感的各项活动、体验中得到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感性认知,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和熏陶,逐渐增强本土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四、结论及建议
  在幼儿园园本化课程中融入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既是幼儿形成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主观要求,也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区域文化多样性的客观要求,又是丰富幼儿园课程内容、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的着力点,更是我们的教育应当承担的文化责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的开展,建立起幼儿对家乡、民族、国家的文化认知和文化认同,为其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正是幼儿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要义之所在,也是本文建议“在幼儿园大力推行汉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课程园本化建设”的核心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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