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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留坝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察报告
2018-01-0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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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留坝政协领导带队,教体委牵头,组织县农业局、教体局、卫计局、市监局以及部分政协委员,深入留坝县中学、江口中心幼儿园,县城农贸市场、部分酒店和餐饮店,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等视察点,采取实地查看,座谈查访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发挥等情况。视察组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我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全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食品流通单位326户,餐饮服务单位户342户,食品摊贩21户;规模家禽畜水产养殖户29户,定点屠宰场1个,种植蔬菜2万亩,建立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2个。全县食品从业人员1200多人。 

  总体上看,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能紧紧围绕“一业突破”和“全域旅游”战略,不等不靠,在“吃”的旅游要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游客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为,监管网络逐步健全、工作责任得到夯实、监管整治成效明显、示范县创建扎实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懈努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硬件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监管体系日趋完善,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属地监管不到位。一方面县市监局对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的业务指导不够有力。另一方面部分镇(办)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监管的组织和实施不到位。二是专干不专的问题依然存在。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有机构、有编制,工作人员逐步配齐,但在具体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监管人员由镇上统一调配,不能专职专用。三是村级协管员责任落实不实。村级协管员由各村村主任兼任,缺乏管理考核措施,主动作为不够,监管作用发挥不强。四是专业人员短缺。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调动频繁,工作热情和工作方式方法难以有效继承。 

  (二)食品安全基础保障不力。对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运行缺乏统一管理规范,除紫柏街道办外,各镇均未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和案件查办库房;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经常性监管不到位,缺乏稳狠斗硬执法态势,检查的频次不够,过分依赖于突击性的集中专项整治,“反复抓抓反复”的工作常态没有形成。 

  (三)群众对食品安全认知水平不高。对群众食品安全宣传还不够到位,留有死角,特别是镇村逐渐形成反差,宣传氛围明显淡化,食品安全宣传标识不多,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概念不清,认知水平匮乏,鉴别能力有限,达不到群防群控的效果。 

  (四)分级培训指导力度不够。一是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业务水平提高缓慢。二是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系统培训不够,食品安全知识掌握较少,监管能力底。三是对经营户培训不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知法守法、自律意识不强,还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五)农村偏远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大。农村偏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导致一些流动摊贩进村入户兜售食品甚至是假劣食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指导不到位,申报备案流于形式,有备案不上报。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治问题。各镇办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食安办要联合县监察局共同督促各责任部门及镇(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起责任明晰、运转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县卫计局要开展好我县高风险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格推行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解决好食品安全源头问题;水利、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保护,配备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加强对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和水质监测,不断增强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 

  (二)完善考核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镇所标准化食品安全示范所创建活动,提高能力建设。各镇(办)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四有两责”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留政发(2017)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规定,夯实基础工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好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县食安委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各镇(办)工作,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切实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一是加大县、镇、村食品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知识竞赛、“请进来送出去”等办法,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其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食品监管队伍中来,配备执法证和服装,增强执法程序性和威严性。三是配齐配强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将村协管员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协管员工作由各镇办及县食安委办考核。四是加强学校关口建设,加快学校食堂自身检测能力,在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建立快检室,培训配备一名快检员,专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缓解专业人员不足的压力。 

  (四)加强基础建设,增强保障能力。要继续加大镇(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示范所建设,对照《陕西省镇(乡、街办)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考核验收细则》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示范化创建工作,确保各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都有办公场所,必要的监管检测设备和经费保障,配备必须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车,筑牢基层食品监管“最后一公里”防线。 

  (五)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利用村民大会、院坝说事会、农村集体聚餐等活动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镇(办)市场监管所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筛查与限时督办制度,严格落实报告登记制度。三是加大农村市场巡查力度。镇(办)市场监管所要抓好对农村小餐馆、农家乐的监管,严厉打击流动摊贩进村入户兜售假劣食品,逐渐消除农村偏远地区食品安全隐患。 

  (六)狠抓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载体和抓手,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运用电视、网络媒体、科普讲座及板报专栏等形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教育引导经营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促使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投拆举报网络等途径,通报食品质量信息,曝光不法行为,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的食品信息,防止不安全食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 

  (留坝政协 夏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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