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我市是文物大市,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进程中,文物工作肩负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文物资源的重大使命。为了进一步助推“文化名市”战略实施,保护、传承、利用好具有汉中地域特色历史底蕴的文化遗产,促进汉中文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市政协于11月中旬在市文物旅游局的积极配合下,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文物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全市文物资源概况和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历史文化魅力城市,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众多,文化底蕴深厚。全市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中国传统村落各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处,陕西省传统村落5处,省级文化旅游名镇5处。市域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418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6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0处,博物馆20座(国家财政支持免费开放的4座、非国有4座)。有登记可移动文物3.02万余件(套),其中,等级文物2153件(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中省文物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文物部门深入贯彻党的文物工作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文化名市”建设目标,统筹全市文物工作重点,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快合理利用步伐,文物工作呈现出发展质量提高、工作亮点突出、利用前景广阔的良好态势。一是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改扩建汉中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3座,新增博物馆5座、文管所1个,新增文博从业人员30余人,聘任调整群众文保员180余人,文物机构人员数量稳步增长。近五年年均举办文物执法、普查、讲解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0余次,累计培训人员达2600余人次,文物工作及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下达的工作任务及全市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任务,摸清了全市文物家底。新增了一批国、省级文保单位,组织开展了传统老院子调查、古建筑类国保单位重大险情排查,夯实了文物工作“四有”基础。完成了中心城区“西汉三遗址”保护管理规划及市博物馆部分建筑维护、改扩建、亮化及环境整治,建设了一批县级博物馆,举办专题展览160余个,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二是保护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了86处国省保文物单位的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及其中20余处重点国省保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立项报批,争取中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03亿元,是“十一五”的6倍,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90余个,一大批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张骞墓成功入选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龙岗寺遗址被列入国家“十二五”期间150处重要大遗址名单获得国家文物考古遗址立项、调查、发掘,秦蜀古道保护利用工作全面启动,市域内大遗址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三是安防能力逐步增强。建立完善了市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文物、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层层落实文物安防责任,形成市、县(区)、镇、村(社区)四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建成了一批安防、消防及防雷设施,开展了经常性应急演练,提升了安防应急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防范和打击了文物盗窃违法行为。四是合理利用步伐加快。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结合“双百”城市战略实施和“一江两岸”文化生态园建设,实施了龙岗寺遗址、西汉三遗址、秦蜀古道等重大文物保护及综合利用项目,成功打造出诸葛古镇、华阳、青木川等一批文化旅游景区,出版了一批文物旅游书画宣传品,扩大了“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品牌的影响力。
二、目前文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文物工作虽然进步很大、成效明显,但与汉中丰富的历史遗存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相比,与“文化名市”建设目标相比,仍显滞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高度重视、认真解决的问题。
(一)保护宣传不到位,全民参与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文物保护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决定着各级、各部门及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全民参与作用的发挥程度。从视察情况分析,我市文物保护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较弱、宣传面不够广泛、宣传形式和手段单一,存在阶段性宣传多、经常性宣传少,对文物从业人员宣传多、对群众宣传少,一般性宣传多、多样性宣传少的问题,导致部分群众主动保护文物的意识不强,责任感缺乏,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二)文保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全市11个县区有专门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仅7个,56处国省保单位中设立专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只有20余处,全市200余名文博从业人员中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只占五分之一,与繁重的文物保护任务相比,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编制人才短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科技保护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市县文物旅游局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力量弱的不足,面对文物点多量大分布散的实际情况,只能尽到文物保护的行业责任,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几乎被忽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不够好。在小城镇和城市开发建设中,有时因开发商和周边群众对文物古建筑保护意识淡漠,对珍贵文物的历史、艺术、文化价值缺乏了解,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反映出重大建设项目文物前置审批制度等文物保护机制不完善或执行不力。
(四)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文物遗存尤其是古建筑类文物遗存较多,近年来各级政府尽管投入了一些资金,但大多用于文保单位的抢救性维修,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难以适应文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文物安全方面,部分文物保管所库房条件较差、管理水平较低,一些价值以亿元计的珍贵文物因无展馆,只能放置于简陋的库房,尽管安装了摄像头及防盗设施,但其安全性仍然令人堪忧;全市田野文物数量多、分布广,但管护力量十分薄弱,文保人员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压力很大,文物安全难以保证。
(五)文物资源总体利用水平不高,文化遗产社会效益发挥不够。全市现有博物馆陈展水平普遍较低,文化遗产的深入挖掘不足,文化产品的开发较少,文化项目的打造较弱,特别是日常收集、收缴的大批文物多数还存在临时库房、文化馆站,其深厚的文化内涵鲜为人知,文化遗产的展示十分薄弱,其社会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促进全市文物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文物作为历史遗存,是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坚强后盾,是我市构建“文化名市”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做好文物宣传工作,对于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文物保护基本知识、文物保护政策、《文物保护法》等法规;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国家文化遗产日”等活动组织好群众性文物保护大型广场宣传;切实从深、从细、从实对群众做好文物文化价值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有计划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访谈、专家对话、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全面宣传、激发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以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为基础,借助传统和媒体手段,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价值。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认识,强化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的支持。教育全市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对文物工作重要意义及文物保护利用在打造汉中“文化名市”战略中地位作用的认识,从而以高度的自觉性指导文物工作实践,推动全市文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全市各级党政,应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增强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意识,切实强化对基层文物工作的重视、支持,加大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项目资金投入,大力提升市县区财政对文物工作的经费支持额度,保障全市文物保护基本需求。结合我市文物工作实际,制定文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有序培养引进一批文物工作创新型科技人才、技能型职业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强化文物业务培训成果运用,为全市文物工作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持续推进文物工作体制创新,加大对文物保护和有效利用的协调支持力度,不断促进我市文物工作提档升级、科学发展。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和建设。一是抓好秦蜀古道文化线路保护与申遗项目。汉中是秦蜀古道线路最长、遗存最多的市,该项目申遗资源条件十分优越,市、县政府应尽快建立秦蜀古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保障项目申报专项经费,强力推动秦蜀古道申遗工作。二是抓好以龙岗寺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为核心的龙岗文化生态园区建设。按照规划,龙岗文化生态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县政府应从遗址博物馆建设、考古发掘成果展示利用、环境整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是抓好以“西汉三遗址”保护利用为主的群落式市级博物馆建设。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宣传支持力度,在现已完成市级博物馆机构组建的基础上,切实推进市博物馆改扩建、陈展提升、周边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加快建设步伐。
(四)加强防范,确保全市文物安全。认真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任务,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强化市、县、镇、村四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夯实相关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馆藏文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文物安全。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切实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全市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指导规范全市文物行政执法,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工作,为案件处理提供依据。强化市场监管,抓好销售、拍卖文物审核备案,认真开展文物市场管理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文物市场管理,依法依规规范文物市场秩序。
(五)统筹谋划,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一要做好统筹规划。把文物工作放在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部署,制定文物事业发展目标、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同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力争使一批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列入国省规划。二要强化文物保护。紧密结合全市文物现状,有序抓好市域内国省保文物点的抢救性维修,重点推进我市文化遗址保护和现存大量青铜器、陶瓷器、纸质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逐步改善基层博物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积极申报争取一批馆藏文物科技保护项目,强化馆藏珍贵文物修复。三要抓好文物合理利用。突出馆藏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使群众在参观文物中受到优秀传统文化熏陶;积极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统文化教学基地、传统文化讲座、文化旅游景区等文化平台载体,全面拓展文物开发利用领域;依托文物大力发展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和特色鲜明的创意产品,扩大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四要积推动文物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结合汉中实际将更多的文化遗产纳入文化旅游格局,培育打造一批新的文化旅游品牌,努力把丰厚的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发展优势。(政协汉中市委员会民族宗教文史学习委员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政协汉中市委员会”网站
是否继续?